业委会的路过。
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
1:
业委会不是居民们选出来的,
业委会是房本上有名字的全体业主们选出的,
但不一定是个个都在参与,
有的业主说管我毛事。
2:
物业服务价格,
是业委会代表广大业主本着互利双赢的原则,
面对社会上所有有资质的物业进行招标,
中标者得,
至于取最低者,
还是中间价格者,
要看招标原则了,
面对所有业主公示无异议或者反对,
即可执行。
但凡没有招标或者谈判,
价格比外面过高或者过低,
直接执行,
你们业主质疑是正确的。
3:
维修基金躺着,
和业主规约定的规则,
多少支出以下不需要业主大会批准,
一点没有关系,
业委会日常的支出,
会动用公共收益解决,
维修基金的支取,
难度不是你可以想象的,
作为亲历过维修基金申请程序的参与者,
多年前我不敢这样说,
现在这样说,
相信会得到多数人的认同。
4:
决定让一个人做上业委会主任的,
除了参选并成功入选的业委会几个团队成员,
还有最后被投票选为主任和副职的成员,
每个人都有投别人,
或者投自己的权利
因为唱票完毕产生的业委会,
按照要求,
几个人必须现场马上投票,
选出正副两个主任。
而整个业委会团队,
是广大业主投票产生的(业主大会),
所以,
倒回来说,
最大的权力者,
业主自己!
但凡没有业主大会选出的业委会,
法律效力就存疑了,
按照你内文之意,
贵小区似乎就没有经由业主大会产生的业委会。
5:
假如你有家物业公司,
你应该把目前在服务的小区,
尽可能的提供令人基本满意的服务,
有所口碑后,
一旦参与别的小区物业招标,
前期的资质分,
能加分不少。
即使你依靠个人交情能进去了,
只想赚钱不顾业主感受,
也会很快被业主赶出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