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4日19时40分许,代驾司机张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湖南省株洲市某大道由北向南行驶途中,遇行人程某由西向东越过人行道与机动车道绿化隔离带后横穿快速车道,车辆前部与程某相撞,造成程某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张某驾车超速行驶且未充分观察路况、避让行人,程某违规穿越隔离设施横过道路,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案涉车辆在A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限额为300万元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张某系接受某代驾公司运营的APP自动派单,为车主吴某提供代驾服务。某代驾公司在B保险公司投保代驾责任保险,被保险人为该公司及通过其系统派单并缴纳保费的加盟公司、分公司。保险合同约定:“出险后不启动客户交强险与商业险,直接进行赔付。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50万元,人员死亡伤残赔偿限额80万元。”
程某的家属诉至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请求张某、A保险公司、B保险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8.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