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特意咨询了物业具体啥情况,原来是抵押车啊!小区早有明文规定,南区动迁区,每家业主可以自由绑定一辆车、在户主一个户口本上家庭成员名下的车辆一台,作为每日免费进出小区的凭证。这个条例已经实行很多年了,今天为你修改一下条例,明天人家说这是我亲戚名下的车,我们就登记这一辆车作为免费车、要求也不过分啊!都说明无力偿还,完全抵押给你了,直接过下户,不就大家都体面了吗?如果谁家七大姑八大姨也照你这样,照葫芦画瓢,这个制度条例谁来维护呢?可能你这个是实事求是,但谁能保证每次都是真实情况呢?制度不是针对任何一个个人的,是公序良俗的集中持续表现。作为同一个小区,北区商品区,每个车位必须每年1000元,还必须是业主,要求的条件与南区一样、必须是业主名下。租户出每年1500元也不可能有固定车位的,只能按临停标准来收费。条例都是维护全体业主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合法权益,当然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这就要求我们每个个体,不断的提高个人修养,主动遵守规则制度,尽量不走后门。如果经不起推敲的事,最好不要轻易去搬起石头,以免影响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