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下午去超市去湖滨花园优加市集.湖滨市场超市买到过期食品,怕他们不承认,进去看同品牌的好几件都过期了,拿了一件过期去收银台,(图四)收银员让我去里面找负责人。
负责人开始挺好的,说是我们的问题,我们的疏忽,要给我们退然后还送我们一箱牛奶,到这他们还算是比较好的处理态度,我就说你们这样肯定不行的,现在货架上依然还有过期食品,你要都拿下来,负责人居然说这是正常的,这么大一家超市里面有几件过期食品很正常,人又不是机器,总会有疏忽的,说的什么话,我就生气了,我说正常?我过来的路上了解了一下,按规定要赔1000的,他说我是敲诈,我说这是合理赔偿,消协就是这么规定的,他说这是以前的规定,现在有新规对商家有三次免责,我不怕的,你要投诉就投诉,东西我也不退了。
好气啊,我发现自己没处说理了,就在超市里面大喊几声,这里卖过期食品,老师说有一些过期食品事正常的,还有几句复述老板的话,有点忘了,大概就是有这样情况很正常,大概吧前后这几句话说了五六次,因为我大声喧哗,老板报警了
当然吧,报警也不怕,我占理,就是有点麻烦,警察教育了老板一下,超市负责人在警察面前也说这是正常的,大超市都存在这情况,警察也很无奈,现在吧我不用发票都没事,因为他报警了,他承认自己卖过期食品,还大言不惭说,现在卖过期食品没事的,有三次免责的机会,我现在说的有一句在说谎天打雷劈,大家说我该怎么维权来出气呢?现在有新规定说卖过期食品商家没事的吗?那超市还不赶紧把过期的卖掉?
东西买给我奶奶吃的,她喜欢吃这个,奶奶九十几岁了,还好发现了,作为一个有素质的泼妇,我今天吃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