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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昆山市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昆政办发〔2024〕23 号),重点实施“十项措施”,全面提升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其中,“全域推广物管会,打造基层善治‘新引擎’”是“十项措施”之一。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委“海棠红·幸福里”建设工作要求和我市工作部署,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市住建局牵头制定了《全域推广物管会 打造基层善治“新引擎”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完善指导监管体系,严格把关参加人员,规范运作管理流程,建立健全社区(村)党组织引领下的居(村)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三位一体”社区物业治理体系,全面助推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提升。
▲召开专题会议,市委组织部部署党建引领“海棠红•幸福里”建设工作,市住建局部署推进物管会推广工作。
▲近期,市住建局物管中心组建6个小组开展物管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场检查指导,已抽查物管会43个,重点检查指导公共收益管理、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示、承接查验制度落实、档案管理以及对审计、业主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等。
▲印发指导手册,促进业委会、物管会规范化建设。
区镇工作进展
各区镇积极推动物管会建设,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先后召开动员培训会,宣讲物管会成立流程和规范化运作要求。同时,针对已经到期的业委会、物管会,提醒及时组织换届工作,确保业委会、物管会正常运行。
昆山开发区:印发《昆山开发区住宅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统筹力量,全域推进业委会(物管会)组建工作。目前已成立动迁安置小区物管会62个。
昆山高新区:柏庐、亭林办事处分别组织辖区内社区召开动员会,明确应建尽建的工作目标、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及具体推进措施。目前已成立动迁安置小区物管会30个。
花桥经济开发区:组织物管会全覆盖动员培训,由社区主要领导负责调度、合力攻坚,同时严把选人关,多部门联合审核候选人资格。目前已成立动迁安置小区物管会20个。
张浦镇:镇领导进行专项部署动员,分阶段组织社区推进。目前已成立动迁安置小区物管会8个。
周市镇:召开专题推进会,要求各社区(村)党支部对物管会成员候选人进行充分讨论,加强物管会成员筛选。目前已成立动迁安置小区物管会16个。
陆家镇:分批次、有计划推进业委会(物管会)组建工作。目前已成立动迁安置小区物管会13个。
巴城镇:加强指导手册宣传,鼓励中共党员、公职人员积极报名加入物管会。目前已成立动迁安置小区物管会30个。
千灯镇:召开社区工作会议,明确组建任务和时间节点。在物管会人选方面,优先考虑党员业主,广泛吸纳热心参与公共事务的退休老同志、老党员。目前全镇已成立动迁安置小区物管会12个,各类小区物管会成立49个,组建率达70%,位居全市首位。
淀山湖镇:召开社区工作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紧扣时间节点,加快落实推进。目前已成立动迁安置小区物管会8个。
周庄镇:制定全镇22个小区业委会(物管会)应建尽建工作计划。目前已成立动迁安置小区物管会2个。
锦溪镇:召开推进会,动员部署全域推广物管会相关任务要求。目前已成立动迁安置小区物管会3个。
什么是物管会
根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对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或经指导后不能成立的、业委会换届不成功的小区,指导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简称物管会),可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
为什么推广物管会
根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要求,物业管理应遵循党建引领、政府组织、业主自治、专业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随着物业管理服务法治化进入新阶段,业主主体意识、自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在长期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小区管理更易出现一些新问题、新纠纷,物管会作为社区和业主之间沟通的桥梁,可最大化健全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居(村)委会等多方参与的协商共治机制,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水平。
接下来
市住建局将会同各区镇、市相关部门,以物管会建设为抓手,全力构建居(村)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治格局,全面推动小区服务管理品质升级,共建宜居和谐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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