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有人想早点退休,但是也有人迫于生计,不想早早退休!
前段时间,一位女性熟人告诉我,她最近被迫退休了。
我非常惊讶,因为我知道她是大学专科学历,在昆山一家不小的台企担任部门主管,部属员工近百人,因年满50岁,企业“合法”为她办理退休手续。
跟她聊了一下,告知是因为学校毕业后自主来昆山就业,没有依学校的分配,所以丢失了“干部”身份,“必须”50岁就退休。
其实,她的经济条件不是很好,孩子读大学,还有一位老母亲需要赡养,她是非常想继续工作到55岁,刚好孩子也就业了,可惜未能如愿。
我了解了一下,根据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女工人,50周岁时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或者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累计满5年且45周岁后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按照女干部退休年龄执行。
我的这位熟人,完全符合规定。
但是企业没有参照该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指定该单位岗位目录并提供给人社部门,人社单位即简单作为工人办理退休手续。
江苏已有《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为何人社单位不能督导企业一份执行,导致部分女性人员被剥夺工作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