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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
电动车停在车位上竟被拖走了
这是咋回事?
近日,昆山论坛网友“吴风起浪”爆料:最近电瓶车抓的好严啊,不停在黄线内的直接用车拉走了。以前的同事刚刚和我吐槽,电动车本来停在黄线内,不知被谁搬到线外,被拉走了。由于提供不了在黄线内的照片,交了20元才把车拿回来。
电动车未停在车位黄线内
可能被拖走、罚款
骑车的小伙伴们务必引起重视!
不光如此
这样骑电动车必查
昆山刚处罚数人!
就在昆山柏庐路前进路
震川路柏庐路、红杨路迎宾路…
交警刚抓了一批!
▼
违法地点:柏庐路前进路
违法行为:实施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多次违法)
违法地点:震川路柏庐路
违法地点:红杨路迎宾路
违法地点:湖亭东路景城南路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违法地点:太湖路震川路
违法地点:友谊路富荣路
违法地点:淀兴路相石路
kb君特别提醒大家
即日起至7月底
江苏省公安厅部署在全省开展
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四轮和电动摩托车)
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
骑车千万不要这样做
否则马上被盯上!
当下
昆山电动车整治行动进行中
重点整治以下违法行为!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头盔是电动自行车发生意外时
保护头部的关键屏障
但总有人不戴还觉得理所应当
殊不知危险防不胜防!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罚款五十元。
在红绿灯转换之际
有些电动车驾驶人为抢几秒钟
会在绿灯放行前抢行
直接在红灯时间内冲进路口
这种情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十分危险!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其他通行规定的,处以二十元罚款。
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
会加剧车辆的不稳定性
在遇到危险或紧急状况时
驾驶人难以控制车辆平衡,极易摔倒
发生事故时损害会进一步加重
昆山公安交警已全面出动
严查电动车违法行为!
为了自身的安全
请所有骑车的小伙伴
佩戴好头盔、合法载人
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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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ft7989:本不想说的,但是不吐不快,上上周追尾的主要原因就是在一个路口(我这方向不连红灯还有6秒)前面一辆宝马电车,结果电车刚起步他前方窜出一个电动车横穿,可想而之宝马车后面的我刹不住呀,直接撞上去了,当时我都懵逼了,那***电动车头也不回跑了,TMD要是我力度再大点绝对给 .. (2023-04-27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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