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建筑行业深入践行“四敢”要求,政企携手,凝心聚力谋发展、只争朝夕抓建设,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推动“开局首胜”,力保“全年精彩”。据统计,一季度全市规上建筑业企业总产值79.71亿元,同比增长18.8%,迎来建筑业产值“开门红”。
一季度,我市前20强企业完成产值59.2亿元,占建筑业总产值的74.3%。前3位企业依次为中铁建设集团华东工程有限公司、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中建七局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一季度,建筑业市场稳中向好,工程质量总体受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落细落实,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施工现场管理不断加强。我市一级房建类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在苏州市信用分排名稳步提升,排名前二十的企业从去年5家提升至7家。
△ 中铁建设集团华东工程有限公司-昆山益海嘉里项目
△ 中建七局第二建筑有限公司-昆山开发区景王路北侧、富春江路西侧地块项目
△ 金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陆家第二中学工程
△ 天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蓬朗高级中学新建工程
△ 盛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城酒店工程
△ 江苏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冠鼎商务用房工程
△ 江苏五环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巴城镇祖冲之路西侧新城路北侧新建住宅工程
△ 振华集团(昆山)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彩之源工程
△ 昆山市经协建筑装璜有限责任公司-巴城镇凤栖园中小学新建工程
近年来,我市持续鼓励建筑业企业做优做强,坚持“引进来、走出去”,鼓励企业资质升级、争先创优,并给出一系列奖补政策,全力助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建筑业“新版图”。
■ 鼓励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对由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新晋升为特级资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不同专业资质的提升仅给予一次奖励,企业以某一等级资质申请企业落户奖的,不再以同一等级资质申请资质提升奖。
■ 鼓励企业增加利税:对于年度净入库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之和超过4000万元的,优先保障企业总部用地。
■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成长性较好、产出效益较高,生产经营一年以上,年度建筑业总产值2亿元以上(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数据),年净入库增值税、企业所得税2000万元以上,且当年度税收增长10%以上的企业,经评审后,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当年度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 鼓励企业争先创优: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科研技术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我市建筑业企业独立总承包工程(苏州大市范围内)获得:(1)“鲁班奖”的奖励200万元;(2)“詹天佑奖”的奖励100万元;(3)“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奖励100万元;(4)“国家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称号的,每项奖励100万元。
■ 鼓励外市优质建筑业企业落户:外地大型建筑业企业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的,优先保障其落户所需总部用地,其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昆山市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具有房屋工程、市政、公路、水利水电工程等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的,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