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上路时,只能驾驶其驾驶证上登记准驾的车辆,准驾车型越高,可驾驶车辆的类型也就越多。如果想要驾驶更多类型的机动车,需要申请“增驾”;而“降级”则与之相反,能让驾驶人的准驾车型范围变小。
驾驶证降级分为法定降级和自愿降级,而自愿降级又分为超龄降级和其他降级。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属于持有重型牵引挂车驾驶证的,还可以保留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
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驾驶证包含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1)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A1、A2、A3、B1、B2、M、N、P。
(2)持有A1、A2、A3、B1、B2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C1或者C2的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属于持有A2驾驶证的,还可以保留C6准驾车型。
(3)如驾驶证只有M、N、P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应当注销。
(1)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C3、C4、C6、D、E。
(2)持有D、E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F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驾驶证包含C6准驾车型的,应当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C1或者C2的机动车驾驶证。
(3)如驾驶证只有C3、C4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应当注销。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1严重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2交通违法记满分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3驾驶证未审验
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注意: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请及时办理降级,否则驾驶证会被注销)
驾驶人本人自愿将驾驶证的准驾车型进行降级。
例如AB类驾驶证是需要每个记分周期参加审验学习的(没有扣分的可以不用),如果驾驶人没有驾驶相关车辆的需求,自愿降级为C证,这样就免去了审验学习的麻烦。
提醒:自愿降级的驾驶人,如想要申请回原来的驾驶资格需要重新增驾,不能直接恢复。
上述这几种情形会注销最高准驾车型
降级后的准驾车型如下
(直接降级为C类的除外)
(1)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
(2)持有A1、A2、A3、B1、B2这5种驾驶证的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不是最高准驾车型的车辆违法,被扣完12分的,既要注销实习车型驾驶资格,还得对最高准驾车型资格降级。记满12分的,需要先参加满分学习及考试,考试通过后拿回驾驶证,再去车管所办理驾驶证降级换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