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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质量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走向深入,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行动,随机曝光未按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强化垃圾分类管理监督机制,让垃圾分类成为全社会的行为习惯和文明风尚。
2月3日——新吴街店铺
居民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2月8日——京东路店铺
2月8日——通湖路店铺
2月16日——新吴街店铺
店主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2月20日——商鞅路路店铺
来源:源启张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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