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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大调整!
近期,江苏省最新条例发布
医保缴费年限即将延长!
昆山情况…
近期,江苏省医保局发布了
《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
文中明确
自2023年6月1日起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延长
只缴纳15年医保不能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第十七条 职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包含按照国家规定认可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性满二十五年、女性满二十年的,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达到规定年限的:
✦可以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继续缴费期间享受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也可以按照规定一次性缴纳至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简单来说
江苏省的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
统一调整为
男职工25年,女职工20年
之前各地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不一样的
6月1日起,都将统一执行此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
昆山自2016年起
执行的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就是
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
故不受本次新规影响!
另外,对于一部分打工人
一段时间缴纳居民医保
一段时间缴纳职工医保
可不可以合并计算医保缴费年限呢?
或者可不可以
把居民缴费年限的时间转为职工医保呢?
此次江苏省最新发布的医保条例中
作出了详细说明!
参保人想从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的
居民医保缴费年限
可以通过补差或者折算的办法
与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第十八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同转移。
✦省内各统筹地区互认并累计计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在省外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到本省统筹地区就业,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认定和缴费年限计算,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参保人员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通过补差或者折算的办法,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补差和折算的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
除此之外
对于打工人而言,最害怕的就是
医保断缴后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待遇等待期期间
如果生病所有医疗费用都需要自费
针对以上问题
新规中也有明确
待遇等待期缩短!
✦职工:自用人单位为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到账的次日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非集中缴费期、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两个月,具体时间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确定;
✦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免除待遇享受等待期。
总的来说
医保的最终目的
是为老百姓提供基本就医保障
医保政策也在不断优化调整中
请大家密切关注官方消息
如果在医保使用过程中有任何问题
均可拨打12345、12393咨询!
扩散!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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