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2.19日中午12:44送儿子去上英语培训班,在花园路秀峰中学门口非机动车道往西行驶,前面有河南夫妻俩(报j后才知道)骑车比较慢,按了几次喇叭没有反应,男的在反光镜看到我们之后,电动车不让行反而往我们这边别了过来,一直挤着我们骑行,过程中发生几次剐蹭,由于带着孩子保持一直让行,在路口通过后,回了一句傻子怎么骑车的。
后续夫妻俩加速别停我们,男的下车动手推搡我,并动手打我了几拳,女的也不是省油的灯(顺便说一句,好的媳妇可以息事宁人,不好的就另算了)。最后报j处理,本打算让孩子学习一下,如果在学校遇到类似被打情况要找老师,在校外就找jc叔叔。jc到了以后了解情况并带当事人去派出去处理。jc叔叔就让协调员先协调。
到了里面就服气的事情发生了,协调员先问了发生的事情之后,就带我找对方处理。询问家庭住址之后,协调员问怎么处理,(这里我有疑问的是,被人打了还要知道学会法律怎么处理),我回了句不接受道歉,派出所对动手打人怎么处理的就这么处理,就这样调解员就开始神一样的操作,你看人家穿的衣服,戴的头盔,不要欺负人。我就问了,打不还手,骂不还手咋就欺负人了。我说你可以调监控,看看当时发生的事情,调解员回了句遇到的这种事情多了,调什么监控。结果就让你进小房间等处理,由于家里有二宝醒了吵了要找爸爸,无奈接受道歉结束。
回来的路上,我儿子问了我们怎么变成了欺负人的呢。该怎么教育孩子,打不还口骂不还口你还是欺负人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