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
小伙伴们都陆续开工了
大家都拿到开工没?
说起来,昆山这位朋友有点憋屈
刚开工就收到一张罚单!
近日,昆山论坛网友“快到碗里来QQ”爆料:开车坐车的朋友们注意了!昆山正在查后座不系安全带,本人已被罚款,开工喜提罚款单一张!
对于此事,网友议论纷纷!
↓
@热心好市民哟:我才知道。
@假勇士:重点路段一直查。
@xingqing2008:5块大洋,还好。
@城南小霸王:罚钱了,吃一堑,长一智!
@超级菠萝:看到前面有交警且这个路口要等红绿灯的,后排马上就应该系好安全带。
@洛天娇:前天我在江浦路和中华园路十字路口,看到交警敲后面车的后门,八九不离十就是查后排安全带。
安全带就是生命带
后座不系安全带也会被罚款
大家务必养成上车即系带的好习惯!
除了查后座不系安全带
昆山还在查这些行为!
↓
昆山论坛网友“我美好的一天”爆料:开车在马鞍山路与中山路路口等红灯,点了一支烟,交警给我开了罚单。我当时是车停下来抽烟的,交警说我妨碍安全驾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
驾驶机动车时
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
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车辆等红绿灯时属于在驾驶过程中
开车抽烟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有网友表示
不光等红灯时抽烟要被罚款扣分
玩手机也会被罚!
↓
@186105177624:停车时也不能玩手机,交警现场执法就能处罚。
近日,昆山交警曝光了
一批不按规定变道的车辆
对驾驶员作出50元罚款处理!
↓
前进路共青路
马鞍山路亭林路
青阳路339省道
长江路339省道
绿地大道硅湖学院
长江路中华园路
中华园路江浦路
马鞍山路鹿城路
最近,昆山开发区对辖区内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的行为
进行集中曝光!
↓
超市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1月5日,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青阳中队队员巡查至苏润玛特超市时,发现负责人陈某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执法人员现场针对此事进行处理,督促其立即整改,同时对陈某作出罚款人民币50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居民未对垃圾分类
1月13日,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孔巷中队队员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巡查中发现,南科路居民丁某垃圾未分类,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宣讲垃圾分类相关规定,并督促其立即改,同时对丁某作出罚款人民币50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居民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
1月7日,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华园中队执法人员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巡查中发现中华园东村内公共场地有快递垃圾未按规定投放。当事人韩某某至中队接受调查处理,在事实面前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执法队员对其开具处罚决定书,告知其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并支付罚款。
1月13日,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兵希中队队员巡查至中航城发现居民徐某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宣讲垃圾分类相关规定,并督促其立即整改,同时作出罚款人民币50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1月18日,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蓬朗中队队员发现蓬曦园C8区内存在生活垃圾未按规定投放情况。经现场调查了解,当事人吕某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当事人在事实面前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执法队员对其开具处罚决定书,进行行政处罚50元,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并支付罚款。
店铺厨余垃圾未按照规定分类
1月18日,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巡查中发现东新街某店铺店长苏某在倾倒厨余垃圾时未按照规定分类,当事人在事实面前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愿意接受处罚,随后执法队员对其开具处罚决定书,并告知其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并支付罚款。
……
当然,罚款只是手段
安全驾驶、缔造美好环境才是目的
希望大家养成良好的驾驶、生活习惯
一起让昆山更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