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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九月,阳澄湖畔蟹肥水美。对于常年居住在湖边的王某等10名六旬、七旬村民来说,这个秋天格外暖心。经昆山市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多方联动调解,王某等10人被拖欠的5.85万劳务费终于有了着落。
今年6月,昆山市检察院受理了王某等10名老年农民工的支持起诉申请,他们中年龄最大的72岁,最小的也已61岁。2023年至2024年期间,昆山某大闸蟹养殖基地的蟹塘铺皮网工程被发包给张某,张某随即召集了王某等10人帮忙干活,并约定工资标准为每天300元。老人们起早贪黑连续工作了近1个月,可完工后,张某以“上家老板没给我结账,我也没拿到钱”为由拒付工资,后来干脆避而不见。
多次讨要未果后,老人们走进检察机关求助,并提供了一份关键证据——《用工民工明细》,上面逐日记载了每个人的出勤天数和应发工钱,落款处有张某的亲笔签名。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王某等人已实际提供劳务,与张某形成事实上的劳务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接受劳务的一方应当依约支付报酬。
承办检察官介绍,涉案的老人们年事已高、法律知识欠缺、自主诉讼能力不足,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条件。该院依法立案,并于6月30日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为“银发打工人”按下了维权“启动键”。
在持续跟进案件进展的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诉讼期间张某对支付薪酬始终非常抵触。为了避免10名老人的“薪”事落空,昆山市检察院依托“法庭+司法所+检察院”多元联动解纷机制,主动参与矛盾化解。
7月的昆山骄阳似火,在法院的组织下,调解现场被搬到了蟹塘边,法官、检察官、司法所调解员、村干部与双方当事人围坐在一起。调解现场,张某提出,他是从发包方承揽工程后召集工人,作为包工头不应由其承担支付责任。
“法律上认定劳务关系,不看谁是最终老板,而是看谁出面招工、谁安排干活、谁记录考勤、谁支付报酬。”法官、检察官结合民法典向张某释明,其直接召集王某等人施工,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务合同关系,依法负有支付义务。同时,联合调解员、村干部共同做工作,从保护弱势群体的角度引导张某正视责任。
张某表示,“说实在的,我也不是赖账的人,但是发包方拖欠我的材料费和人工费,我现在手头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找到症结后,法官、检察官当场指导张某固定与发包方承包关系的证据,告知其可依法通过另案诉讼向发包方主张权利。张某看到希望后,终于表达了接受调解的意愿。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张某在2026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劳务费,若逾期,则需从起诉之日起加付逾期利息。检察机关将全程跟进调解协议履行情况。
昆山市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好民事检察职能,聚焦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维权难点,深化与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协作联动,帮助弱势群体维权有门、心里有底。
来源:昆山检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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