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缴存人张某和配偶钱某名下有自住住房A和B,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1.2026年10月取得房屋A的装修发票,2027年10月可以就装修A申请提取公积金吗?
答:可以。在装饰装修增值*发*开具之日起2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2027年3月又取得房屋B的装修发票,2027年10月两人可以分别就装修A和B申请提取公积金吗?
答:不可以。缴存人及其配偶应就家庭名下同一套住房申请装修提取。
3.装修房屋A时共支付装修费用16万元,2027年11月1日申请时张某账户有6.5万元,月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5000元;钱某账户有4.3万元,月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3000元,两人就装修房屋A分别可以提取多少金额?
答:申请时张某最多可提取6万元(6.5-0.5=6);钱某最多可提取4万元(4.3-0.3=4);两人合计可提取10万元。在2030年10月31日前,合计可再提取不超过5万元(15-10=5)。
4.张某和钱某就装修房屋A,于2027年10月申请提取公积金,并选择分次提取,最后一次提取时间是2029年8月31日,则他们什么时候可再次申请装修提取?
答:张某和钱某再次申请装修提取,应自2029年8月31日起满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