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模式
  • 623阅读
  • 0回复

[法治宣传]【普法·微提醒】暑期兼职当心!多名学生帮发涉诈短信被行政处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发帖
2493
昆币
35504 枚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电梯直达
楼主  发表于: 4小时前 , 来自:江苏省0==

美好的暑假时光已开启

不少同学想趁着假期

找份兼职赚点零花钱

但千万要擦亮眼睛!

看似“动动手指发短信

就能日赚几百”的轻松兼职

不仅可能是骗局

还会让你一不小心就触碰法律红线


案例一


2026年2月,安徽省某高校学生小A刷某短视频平台时看到网络兼职信息,便下载指定软件与诈骗分子取得联系。对方许诺 “按要求发送指定短信,每单可赚200元报酬”,小A觉得操作简单、来钱快,便使用本人名下手机号,向对方提供的号码批量发送涉诈短信

等他完成操作讨要酬劳时,却被对方直接拉黑,一分钱报酬都没拿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小A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6年3月,安徽省某高校学生小B刷某短视频平台时看到兼职广告,添加了诈骗分子为好友。对方称 “按照要求发送短信,每天可赚300至500元”,小B便用自己的手机号,向对方提供的号码发送涉诈信息。事后他索要薪资时同样被对方拉黑,报酬没拿到手,反倒换来了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小B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常见认知误区解析

很多同学存在侥幸心理:“我只是帮忙发短信,没有骗人,不算违法。”

警方郑重辟谣:这种想法严重错误!

此类“代发短信”兼职,发布的均为诈骗引流信息,参与者看似只是“动动手指”,实则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辅助帮助,属于明确的违法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严重后果警示

1.行政处罚并非小事:违法记录将留存,影响个人征信、评优升学、报考公职、参军入伍等;

2.情节严重的: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面临刑事处罚、终身留案底;

3.零收益、高风险:此类兼职大多是骗局,基本无法拿到承诺薪资,最终只会“白干活、留案底、受处罚”

重要提醒

广大学子暑期求职务必擦亮双眼,打着无需技术、高薪回报旗号,仅要求转发、发短信、刷流水、租售账号、跑分的兼职,大多属于涉诈高危岗位,极易沦为诈骗分子帮凶,触碰法律红线。

坚决做到:不轻信高薪轻松兼职、不租借个人手机号银行卡、不参与任何陌生引流操作,守住法律底线,平安度过暑期。

来源:尚法昆山



爆料有奖!关注昆山论坛抖音号,抖音搜索“昆山论坛”,或搜索抖音号:ksbbs
 
快速回复
限76 字节
批量上传需要先选择文件,再选择上传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