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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是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
今年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近期,我镇市场监执法人员
在日常检查中查处一起典型的
起重机“大吨小标”案件
用真实案件敲响安全警钟!
据了解,执法人员对千灯某机械制造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厂区一台正在作业的起重机械疑点颇多。设备梁架外侧贴有2.8吨的小标识,看似不属于特种设备监管范围,但挂钩、电动葫芦位置及设备原始铭牌却清晰标注额定起重量为5吨。
经查,该起重机可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额定起重量大于3吨且起升高度大于2米,属于特种设备目录中桥式起重机内的电动单梁起重机。当事人于2019年搬迁至现地址,该起重机械为原租户所有,当事人搬迁后接手此起重机。发现设备吨位不一致后,当事人心存侥幸,未经检验便在厂房内用于物料吊装作业,导致设备长期处于无登记、未检验的“带病”作业状态。
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的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使用该特种设备并处3万元罚款。同月,该起重机械经检验合格且当事人已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要求。
本案例看似是“省点麻烦”的小聪明
实则暗藏致命安全隐患
付出了实打实的法律代价
特种设备安全
没有侥幸、没有捷径
接下来,千灯镇将持续加大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力度
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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