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工作重心前移,物业端、政府端、居民端协同发力,从源头增强行业自律和基层自治能力。
建立“红蓝档案”,强化主动改的制度约束。将物业公司履职不到位情况记入“红色档案”,通过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优胜劣汰、失信失位”的市场环境;将业主无故长期拖欠物业费等行为记入“蓝色档案”,通过速裁快审、依法适用滞纳金条款,强化业主依法履约责任。
打造“融诉驿站”,提升纠纷前端化解能力。在物业纠纷易发多发的11个社区建立“融诉驿站”,并对物业从业人员、社工、业委会成员开展法治实训,提高前端化解纠纷能力。梳理100个物业纠纷源头治理中的常见问题,形成并发放《物业服务规范发展司法指引》,把漏洞堵在“案发前”。
开设“安居乐业”专栏,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在昆山市法院公众号开设“安居乐业”专栏,常态化发布典型案例、普法视频;定期选派法官进社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场解答业主问题,切实增强群众依法依规维权的意识与能力。此外,对物业纠纷中反映的基层治理热点难点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规范充电桩安装、保障业主知情权等,力争把矛盾消除在“破土前”。
从“就案办案”到“未病先治”,昆山物业融合法庭的实践探索启示我们:
第一,站在全局高度办好“关键小事”,注重系统集成、攻坚克难。物业纠纷涉及面广、群体性强,是关乎城市发展和居民幸福指数的“大民生”。与此同时,物业纠纷往往涉及多部门、多主体,成因复杂,单靠某一方面的力量难以彻底化解,已成为当前基层治理的“硬骨头”。昆山打造物业融合法庭,正是集中力量、以物业这个“关键小事”为牵引,着力改善“大民生”、撬动“大治理”的探索实践。物业融合法庭的核心优势就在于“融合”,通过把传统上管前端的行政主管部门与管后端的司法部门、内部的社区力量与外部的行业力量切实整合起来,推动从“单打独斗”到“协同作战”,凝聚起化解矛盾的强大合力。
第二,以解决问题和提升服务为根本,注重创新方法、源头治理。传统司法模式下,处理物业纠纷往往陷入两难困境:若简单一判了之,欠多少物业费还多少,官司大概率还会卷土重来;若组织调解打折,既违背公平原则,又可能引发更多业主效仿拒缴物业费,形成恶性循环。昆山物业融合法庭致力于通过创新手段,在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一方面,以物业费到位率为依据,引入专业力量参与,把矛盾从“费用之争”引向“服务提升”,解决根本问题。另一方面,通过“红蓝档案”从源头规范物业及业主行为,通过“融诉驿站”在前端提升基层纠纷化解能力,通过“安居乐业”专栏等提升群众履约与维权意识,加强源头预防。
第三,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注重依法治理、多管齐下。面对物业纠纷中责任边界不明等难题,物业融合法庭在用好诉前调解等柔性手段基础上,也着力发挥司法裁判定分止争和示范引领作用。一方面,引导物业“先服务后收费”、业主“维权讲程序”;另一方面,对于开发商遗留问题、业主违章搭建等“非物业责任”纠纷,通过巡回审判、示范裁判,明晰责任边界,判决一案、化解一批。与此同时,物业融合法庭还注重加强法治宣传、法治实训,致力于让更多人懂法、守法、用法。在此基础上,针对物业新需求新矛盾,法庭通过发出司法建议等手段,前置给出规范的行为指引,从根本上避免新型纠纷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