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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
一批新规将正式施行
涉及商业短信、民用无人机
外卖安全、烟花爆竹等
一起了解↓
5月1日起,新修订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正式施行。新规明确要求,未经用户明示同意,任何商家不得发送商业短信。此外,新规对授权底线、退订机制与发送、端口与身份管理及全链条监管与处罚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两项新国标解决民用无人机
“谁能飞”“谁在飞”等问题
强制性国家标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5月1日起实施。新国标规定无人机实名登记和激活的工作流程,明确要求无人机在激活前和取消激活后均不能具备飞行能力。无人机应在开机后和飞行全过程中主动向监管方报送自身身份、位置、速度、状态等信息。
《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5月20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入网食品销售者应当对其销售食品的安全负责,发现网络销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应当立即分析研判,对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立即采取暂停销售、断开链接等处置措施。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销售者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强制性国家标准《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5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个人燃放类产品的药量限制更严格,从源头严控安全风险;针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加严安全要求,提升质量水平;明确产品名称、危险等级、警示语等包装标志标识要求。
《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5月31日起试行。规定提出殡葬用品和服务的标价应当清晰明确,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面议”“100元起”等表述方式模糊标价。殡葬领域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殡葬用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5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了“源头治理、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的工作要求。要求保护农产品产地环境,优化农产品生产布局。明确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健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推广科学使用技术,建立健全农药、兽药追溯管理机制。明确规定农产品生产中的十类禁止性行为,包括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业投入品、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捕捞捕猎、对畜禽产品注水等。对通过网络销售农产品明确相关要求,压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网络平台经营者、监管部门责任。
《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5月20日起施行。《条例》要求保障民营经济组织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支持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进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公用事业等领域。支持民营经济组织通过发行股票、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直接融资。支持大型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中小民营经济组织建立协同创新、资源共享机制。此外,要求完善政府投资基金全周期管理机制和基金评价制度,引导政府投资基金支持民营经济组织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要求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民营经济组织的诉求事项。
5月1日起,沪苏浙皖四地同步施行全国首部政务服务区域协同立法——《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规定》明确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按照《规定》,“一网通办”事项清单应当聚焦企业准入准营、招聘用工、纳税缴费、经营发展、工程建设、注销退出和个人出生、教育、就业、人才、生活、置业、出行、就医、救助、养老、身后等领域办事需求,拓展政策、法律、金融、科技创新、国际贸易等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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