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回溯至2025年11月。38岁的周某突发头晕,经诊断系左侧小脑恶性肿瘤。手术后一度好转,却在次月病情急剧恶化,最终确诊为左肺SMARC4缺失癌并已多处转移——这是一种罕见的恶性肿瘤,平均生存期仅约半年。
2026年1月,周某转入昆山某医院重症监护室,很快陷入昏迷状态。此时,他已无法自主吞咽、无法言语、无自主动作,进食依赖胃管,医院两次下达病危通知书。
治疗在继续,费用也在攀升。短短几个月时间,这个务工家庭不仅花光了多年积蓄,还欠下近20万元医疗费。
周某妻子不愿放弃,仍寄希望于自费购买特效药维持治疗。家中积蓄已尽,唯一希望是周某银行账户中的存款。然而棘手的是,因此前多次尝试输错密码,账户已被锁定。要取出这笔钱,必须由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办理。
一边是危在旦夕的丈夫,一边是被锁住的“救命钱”。无奈之下,周某妻子向法院求助,申请认定丈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自己为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