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1日至2008年3月25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报考设置职称要求的岗位且具有相应副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82年3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或报考设置职称要求的岗位且具有相应正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3月2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6.招聘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在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7-1),招聘对象为: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5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且是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
9.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按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6年9月25日前,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