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明天(2月7日)
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正式放假
“神兽们”将迎来轻松惬意的寒假时光
不过,在享受愉快假期的同时
安全可不能“放假”
近期,多地已发生多起
少年儿童安全意外事件
玩火、卡手、坠井……
让人防不胜防!

江西九江一小区车库门口的垃圾着火。经了解,火灾起因是几名刚放假的儿童拿废纸壳点火玩,导致车库门口着火,所幸发现及处置及时,未造成严重后果。
广西南宁一商场内一名8岁女孩右手被紧紧卡进扶梯。消防员到场后发现手掌露出部分已发生变形,经过5分钟紧张施救,小女孩成功脱困。
广东广州一男孩在小区内与同伴玩捉迷藏时,躲藏过程中意外坠入约7米深的井中。消防救援人员接报后迅速抵达现场,经紧急施救,男孩被安全救出并送医检查。
撒欢玩耍、探索新奇是孩子的天性
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
避免孩子的不当行为
给自己或他人造成损害
否则,一旦“熊孩子”闯祸
家长可能会面临经济赔偿等法律后果
2026年1月12日,福建省莆田市某住宅小区一单元楼道突然起火。消防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起火位置为电梯前室,起火物为废弃纸箱,电梯门和消火栓也被烧黑,所幸扑救处置及时,未造成更大损失。经调查,起火原因为一名儿童在楼道玩火引燃堆放的废弃纸箱所致,火灾造成损失约5000元,由儿童父母赔偿。
2024年3月10日,四川省西昌市某村4名儿童在山上多次用打火机点燃树枝玩耍,第6次点燃树枝后风势增大,山火迅速蔓延而引发火灾,经各级各类队伍410人全力扑救,明火于当日全部扑灭,过火面积9.4397公顷,造成经济损失115万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涉案人员监护人追偿火灾损失11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每年的寒假
都是青少年儿童安全事故的高发期
孩子居家时要防范哪些意外伤害?
在公共场所要注意哪些安全问题?
……
这份寒假安全提示
请家长和孩子一起学习
呼吁各位家长
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看护监管
做到知险不冒险
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寒假!
来源:尚法昆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