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不短视”需要分层次看待。
我是非常担心主政人员也如此“短视”?
首先不能偷换概念,核心观点需要明确“保护古”与“发展新”并非对立关系,而是可协同的整体,不作为才是真正的短视。
1. “空间分离+功能互补”绝不等于“发展即破坏”。强行将“发展新镇区”与“破坏古镇”绑定,是对空间规划的认知误区。
急水港以北镇区建设与古镇物理空间分离完全避免了对古镇建筑、肌理的直接破坏。
反而能承接古镇无法承载的现代功能,缓解古镇的承载压力,建设好了也可以说是为保护古镇“减负”——例如避免因古镇内过度商业而破坏其原有风貌。
2. 保护是发展的资源,发展是保护的支撑
新镇区的配套(如交通、住宿、基础设施)能让古镇的保护价值落地——没有新镇区畅通的交通枢纽、优质的住宿配套,吸引游客粘性的丰富内容,周庄如何发展?古镇的保护也会因缺乏经济支撑而沦为“空壳”。 发展为保护提供可持续性:单纯的“冻结式保护”(只禁不建)无法解决古镇的现实问题——古建筑需要修缮资金、居民需要改善生活、文化需要传承载体,这些都需要发展经济收益、公共服务资源反哺。
3. 回避发展的“保护”才是短视,以“保护”为借口不建设,本质是回避问题的懒Z,而非真正的保护。短视于“民生需求”、短视于“文化传承”(没有发展的支撑,古镇无法与现代社会衔接,最终沦为“标本”,而非活态传承的文化载体)、短视于“守着古镇”(新镇区是承接产业、人口、公共服务的核心,不发展新镇区会导致区域整体落后,最终古镇的保护也会因缺乏区域经济支撑而难以为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