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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9月1日起
“小电驴”新规正式实施
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
都必须符合新规要求!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部署,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本质安全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已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旧版标准(GB 17761—2018)将被替代。
关键时间节点
01
新国标实施
2025年9月1日起,不得生产、出厂不符合新国标要求、未依据新国标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02
销售过渡期
2025年8月31日前出厂或者进口的,符合旧国标(GB 17761—2018)要求且取得相应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可以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起,禁止销售不符合新国标要求、未依据新国标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03
CCC认证调整
2025年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须经CCC认证,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
有哪些调整
新规针对电动自行车的整车标志、整车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防火阻燃、塑料占比、北斗定位功能、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防篡改、使用说明书、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等技术要求都有了一定的变化。
■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
■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
■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
■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
■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
■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
■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
■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再次提醒
请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老板们注意
新国标已经划好“硬规矩”
合规红线千万别踩
一起守好新规范
把市场环境维护好
让大家都能安心骑车、安全出行
这才是共赢路!
另外
不少昆山小伙伴
对新国标实施有点 “小顾虑”
别慌!
这里专门给大家说明清楚
↓↓↓
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建议在了解新规的基础上,合理选择和使用电动自行车。
除了电动车
9月还有一波新规
你需要了解
近日
最高法出台新解释
无论双方协商还是劳动者单方承诺
任何“不缴社保”的约定
都是无效的
解释自9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介绍
“不缴社保”的约定
通常存在两种情况
■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
■有的劳动者为了多拿工资,要求用人单位把社会保险费以补助的方式发放给个人。
司法解释进一步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则是
■劳动者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在行政机关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之后,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把社会保险费以补助的方式,支付给了劳动者,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温馨提醒
一些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
来换取眼前的补助
短期来看
劳动者每月的收入是增加了
但存在很大的风险
也损害劳动者自身的长远利益
好消息来啦!
铁路部门进一步优化
学生旅客购票出行优惠措施
可随时使用学生优惠
区间可自行设置
学生优惠票范围扩大…
赶紧来看看吧!
据中国铁路消息,进一步优化学生旅客购票出行优惠措施:
学生优惠票可在每学年内随时使用
学生旅客每学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4次单程优惠票可随时使用,不再局限于寒暑假。
优惠区间可不限次数修改
优惠区间可根据家庭居住地至学校所在地调整设置。优化调整后,院校所在地须与学信网信息一致,家庭居住地可根据实际变动情况设置,修改次数不限,学生旅客可灵活安排行程。
动车组列车学生优惠票适用范围扩大
动车组列车学生优惠票适用的席别范围由“仅限二等座”调整为“包括二等座、一等座和动车组卧铺各席别”。普速旅客列车学生优惠票适用范围不变,仍为硬座、硬卧。
动车组列车学生票按执行票价打折优惠
动车组列车学生优惠票计价规则调整为按执行票价7.5折计算。如某趟车次二等座的执行票价为公布票价的8折,学生优惠票将再打7.5折,相当于公布票价的6折。
查验规则进一步优化
在校学生已通过优惠资质核验的,出行时铁路部门将不再查验学生证;未通过优惠资质核验的,仍需携带学生证乘车。入学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线上、线下购买学生优惠票出行。
相关优惠车票预计将于9月6日开始发售,学生旅客可通过铁路12306网站、客户端、微信等渠道查询,或关注各地铁路部门发布的动态信息。
优惠车票
预计将于9月6日开始发售
不要错过啦~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将于2025年9月1日开始施行
划重点
接下来,所有AI合成的内容
都必须依法打“电子水印”!
也就是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合成的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信息。
即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包括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
显式标识是指在生成合成内容或者交互场景界面中添加的,以文字、声音、图形等方式呈现并可以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
服务提供者提供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生成合成内容的下载、复制、导出等功能时,应当在适当位置添加提示标识。
隐式标识
隐式标识是指采取技术措施在生成合成内容文件数据中添加的,不易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包含生成合成内容属*信*、服务提供者名称或者编码、内容编号等制作要素信息。
鼓励服务提供者在生成合成内容中添加数字水印等形式的隐式标识。
文件元数据是指按照特定编码格式嵌入到文件头部的描述*信*,用于记录文件来源、属性、用途等信息内容。
当前,互联网平台出现不少AI移花接木的视频,AI换脸、AI盗声的不当滥用,易引发侵犯肖像权、声音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及诈骗等犯罪行为。例如,有的商家伪造奥运冠军的声音卖土鸡蛋,从而达成误导消费者、推销商品甚至实施诈骗的目的。
把AI合成的内容打上“电子水印”后
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分辨
《办法》实施后
没有标识的,大家可以举报
如果刷到疑似内容
也可录屏举报
或者@平台官方客服
以上消息你最关心哪一个?
放到圈子里!
告诉更多人~
来源:长江日报、江苏交通广播网、新华社
央视新闻、科普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昆山论坛综合整理
UID:655919
UID:511929
UID:662785
UID:669404
mygod:还要装北斗定位?[表情] 骑个电动车还要被实时跟踪? (2025-08-29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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