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立功表示,消费者利用AI工具生成虚假的商品毁损图片,要求商家“仅退款”,这种行为可能构成民事、行政以及刑事多个领域的违法。
消费者虚构事实获取不正当利益,违背了民法典中诚实信用原则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精神,属于典型的民事欺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之规定,消费者通过AI伪造商品有问题的图片申请退款具有主观上欺诈的故意,客观上造成商家或者平台陷入错误的认识,最终导致商家向其退款,消费者收获了不正当的利益(货款),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若消费者虚构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商家货款的金额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治安处罚。
消费者通过AI伪造商品毁损图申请退款属于虚构事实,最终达到非法占有货款的目的,如多次或者单次占有的货款达到3000元,则该行为可能涉嫌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