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同事请我们喝咖啡。晚上两点我都没有睡觉。和女儿聊天。女儿跟我说她和哥哥去重庆以后。本来是要去哥哥家住的,但是哥哥和他爸爸两个吵架了,还签了断绝父子关系的文件。所以到了重庆玩几天。根本没有住哥哥家。住了几天的酒店。我昨天问阿楠,是因为你带妹妹回去玩,你爸不高兴嘛。他说不是的。他说他们一家三口去欧洲旅游,不告诉他,也不带他去。问题是他去玩就去玩,还巴巴地把他从昆山叫回南充。他就不开心。就问他爹,为啥不告诉他。他爹就不开心了,两个人吵到后头,就断绝父子关系了。 我说你签那个文件干嘛,我看你爸就是不想给你买房子。
他说这种文件没有法律效应的。我说你都大了,应该也有用的吧。
大家说说看,这种文件签了。是不是以后他爸爸想不给他任何财产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