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转转转转转转来的
亲戚的真实情况:男女双方当初都是60多岁左右丧偶的,经人介绍在一起也十多年了,但因为是老来凑伴,也就一直都没领证,不过子女和亲戚间都把他们当成了事实夫妻。前段时间女方查出来肺癌晚期,因为男女双方家家庭条件都不算好,这让男方这边犯了难。
男方自己有一子一女,大女儿过得还行,但是之前因为拆迁,老头把大部分拆迁款都给了小儿子还赌债,闹的不愉快。现在自己也没多少存款,平时还要时不时补贴小儿子。小儿子呢也确实不是省心的人:离婚了,孩子跟老婆,后来还生了一场大病,治疗又花了不少钱,也没办法做什么太累的工作,现在每天就混混班,2-3千一个月,自己过都不够用。所以基本上收入这块,只出不进,花多少就是多少,也不会再有新的钱进账了。
女方自己有个女儿,嫁到扬州去了,也属于普通家庭。这次查出肺癌,女儿第一时间主动把妈妈接去扬州治疗(没去南京、上海是因为实在走不开,也无力承担高额费用)
这种情况下,男方是否有必要倾家荡产救?目前手头的钱是可以送去南京和上海接受进一步治疗的,但是毕竟是癌症晚期,海量的钱砸下去也许可以延长寿命,可是总会有那一天,那男方之后的生活如何保障?现在男方就是全程陪护,主要负责出力,出钱的话暂时还没想到到底该掏出多少家底。
以及我们作为男方的亲属,目前已经给女方送了一笔红包,那之后的红包,是单独送给男方,让男方自行决定如何使用(毕竟之前的人情费都是男方一方出给我们的,我们还情也应该是还给他),还是拆分成两份,男女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