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涉及千万损失的出租方要求承租方搬离的诉讼案子,该如何处理?
土地出租方为了吞并两家租户建设的高达上千万资产的动迁补偿,对一个租赁土地已长达18年的租户,以合同到期、没有书面合同的理由,隐瞒动迁事实和真实意图,在没有任何合理利益、甚至损害自身合理利益的情况下,要求出租方搬离。
3年前,也是因为拆迁在合同期内出租方要求承租方搬离,后政府搁置了拆迁,出租方主动求和,谈判口头约定了延续上期合同至拆迁并赔偿了承租方被其断电被迫发电的损失15万元,但拖沓书面合同的签约,但事实上执行了两年,24年3月又微信明确告知了要正式拆迁了,几个月后,故伎重演,以没有书面合同,要求出租方搬离,走上了法庭。
出租方无法说出为什么要求承租方搬离,因为该地块已无法进驻任何新项目,唯一的利益就是维持出租收取租金或者拆迁获得补偿,承租方搬离对出租方没有任何合理利益。
承租方是正常运行中的工业企业,租赁的只是土地,所有设施均为承租方建设,不可移动的固定资产数百万,年销售额数千万,请教一下,此案该如何处理?
[ 此帖被riyue明在2025-05-31 09:36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