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1月20日在江宁区铜井镇静脉产业园1号,南京光大环境里面南京恒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做安全员。
公司没给我交社保,未给我发工资。我们谈的基本工资是8000元。
每日工资8000÷21.75=367.81元
9月工作18天。18×367.81=6620.58元
周六、周日加班6天。6×367.81=2206.86元(9月14、15、21、22、28、29日)
按照光大环境标准,9月应发高温津贴500元
9月份一共应支付我工资:9327.44元。
10月工作31天。31×367.81=11402.11元
国庆加班10天。10×367.81=3678.1元。国庆之外,周六、周日加班6天。6×367.81=2206.86元。(10月12、13、19、20、26、27日)。
10月一共应支付我工资:17287.07元
11月工作20天。20×367.81=7356.2元。
周六、周日加班6天。6×367.81=2206.86元。
11月一共应支付我工资:9563.06元。
南京恒合应该我三个月工资:9327.44+17287.07+9563.06=36177.57元
由于不签劳动合同,又拖欠工资。十月应再支付一次17287.07元。十一月应再支付一次9563.06元。两个月的双倍工资合计为:26850.13元。
因为非法辞退我,所以应补偿我2N。由于我工作不作一年,N按照0.5计算。2N就是一个月工资,8000元。
合计起来,南京恒合应支付我36177.57+26850.13+8000=71027.7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