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0日的,听从昆山市仲裁院人员建议,我和同事去了千灯镇公安局报警,举报公司在大陆非法运营,非法用工,公安局说,他们只有执法权,只有法院判决下来,他们才能行使权利,建议我们去法院,我和同事又一起来到千灯镇人民法院,法院工作人员说,他们这边要仲裁院的受理或者不受理的通知书,他们才可以进行下一步,而且千灯镇这边的权限无法受理香港公司业务,昆山法院可以,但是工作人员很负责的告诉我们,仲裁院不受理就应该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没有这个通知书,我们在法院根本没法起诉,最后我和同事又一起来到昆山仲裁院,今天仲裁院接受了我们的材料,答应5个工作日会给我们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会直接邮寄到我们家里。谢谢大家的一路支持和给我们的建议和意见,和大家交流的同时我们也学习到了很多,感谢大家。不管结果如何,我们都会一直走下去,也会把过程分享出来,让大家少走弯路,同时希望大家都不要碰到这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