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天早上发了一个关于小区内非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讨论贴,原文见下面链接
[url]小区内非机动车交通事故|
https://www.ksbbs.com/read-htm-tid-6662391-ds-1.html#tpc[/url]
很感谢大家的回帖,我说一下今天下午去交警事故中心处理的最新进展:
上一个帖子里,基本上都是认定我应该付全责或者主要责任,但是结果可能让你们失望了,交警定的是同责(各自承担50%),事故中心负责处理的交警是一位年纪在50岁左右的同志,从第三者的角度来说,我认为是做到了公平公正,没有因为小孩母亲影后级的哭戏就让我承担了全责或者主责,站在客观的角度双方各打50大板,我自己没有和交警争论什么,我只是问对方母亲和爷爷,这个事情发生的根本原因是在哪里?很可惜对方没有领会到这点,或者说从自身利益来讲不会和我聊这个事情。
说几个对方对我说的有意思的语句 1、你为什么在小区内骑电瓶车?2、你就应该全额赔偿 3、你这种人成不了大事。
今天下午还有很大一段时间是在谈赔偿,对方当然是想我全额赔偿,小孩子检查下来只是皮外伤,没有住院,医院花销在1500不到(真正配药也就110元,其余都是各种检查及其它费用),不过人家已经请了一个为期一周的居家护工(对方口头描述,护理发票都开好了),花了大概1300。这家人家奶奶,爷爷(也有可能是外公,外婆)都同住一起。另外,还想要营养费(未详谈)。目前这个没有谈妥,可能需要对薄公堂了。论坛有懂法的人或者律师,如愿提供帮助的,可以留言或者私信联系我。
我想说的是,这种事情只有亲身经历了,才知道其中的五味杂陈,这种自己冲出来的(手里还拿着跳绳)我真的是无法处理这样的突发事件,也许昆坛里面的网友能做到吧。 我只是一个小老百姓,每天按时上下班,挣着白面的钱,做不到一身江湖气,也没法用社会上的方法来解决,没有什么过硬的社会关系,只能依赖于法律的公平公正。
另外,说一下,我这个事情不是发生在昆山,为什么在昆坛发,是因为对昆山的回忆,喜欢这里,所以来冒个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