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山有房子,无社保无户口,孩子秋季可以读公立小学,依据是《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具体情况如下:
政策依据:《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子女入读本市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中包括申请时,持有本市住宅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含住宅类商品房网签合同及全款增值税发票)。
积分项目:新市民积分包括房产年限、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参保年限、先进典型、遵纪守法等五项指标,积分总值为各项指标得分之和。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参保年限只能选择满足积分条件的夫妻一方计分,不交错或重复计分。先进典型、遵纪守法指标采用加分方法。
入学流程
网上申请:4 月 10 日至 4 月 30 日 17 时登录昆山市人民政府网 “招生入学填报系统” 进行申请,准确填写拟入读学校以及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录入相关附件。每个新市民子女只能申请一所居住地所在学区内的公办学校。
提交材料: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后,4 月 10 日至 4 月 30 日 17 时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积分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信息表” 提交至所在地区镇积分入学窗口。
审核评分: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织人员进行审核评分,并在 5 月 31 日前完成审核评分工作。
查分复核:6 月 1 日至 6 月 14 日 17 时为申请人查分阶段,可登录招生入学填报系统查分,有异议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提交申请的积分入学窗口提出积分复核要求。
公布信息:7 月 12 日前公布准入学校可供学位数;7 月 19 日前公布各区镇申请人积分高低排名及各学校二次填报志愿可供学位数。
二次填报:达到区镇准入线,但因所申请学校学位有限不能就读该学校的,家长须于 7 月 20 日至 22 日登录招生系统第二次填报志愿,由系统根据家长志愿自动录取。
入学办理:各区镇根据辖区情况,公布各学段积分入学名单,取得积分入学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凭有关材料原件在准入学校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现场核对,核对无误后办理入学手续。---------------------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