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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友的提示,以及当时销售的建议,我拨打东吴人寿的客服电话咨询。
客服人员说医院结算单上为个人自付、个人自费部分为0的话,是没统计进去。
建议我去医院拉个社保结算单,里面有详细真实的数据。
单子拉了后,见附图。我做个标记,果然如部分网友所说,票上的数据有问题,不是0元。
我更新下真实的数据:
我以同一个人住过两次院来跟大家说一下。
第一次住院,总费用30229.36元,个人现金支付19982.86元,个人自付部分为1627.66元,自费3836.13元。
第二次住院,总费用10983.4元,个人现金支付7344.41元,个人自付部分为469.38元,自费246.28元。
两次住院合计,
总费用30229.36+10983.4=41212.76元,
个人现金支付19982.86+7344.41=27327.27元,个人自付部分为1627.66+469.38=2097.04元,自费3836.13+246.28=4082.41。这个数据,远远达不到免赔额1.6万(自付)和2万(自费)。
不得不感慨下,政府统一主导的城乡居民医保,还是很赞的。
[ 此帖被xiaoxiaohust在2024-12-31 17:33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