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桥凯德都会新峰连廊的违建,有明确的违法事实,有具体的违法主体,规建局也认定是违建。本人投诉的连廊违建如下:
1号楼:2601、408、1504;15号楼:3301、3001、1601、3105;18号楼:3106、2606、3109、1609、709、609、3110、2710
本人持续投诉了4、5年,针对本人投诉的内容目前毫无进展。消防部门和综合执法局均存在严重的推诿、不作为。
投诉了四五年,还在”进行中“、”走流程“,请问这种流程还有意义吗?难道不是以流程为名“拖死”投诉人?最终想不了了之?花桥执法部门就这种工作作风?
每次投诉,回复就做个样子。或者答非所述,或者说在走流程。实际问题,一个没有解决。投诉了四五年啊!不是四五个月!花桥的执法部门!!!!!你们就这样办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