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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婚前财产&婚后赌债 &婚姻关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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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e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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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电梯直达
楼主  发表于: 06-13 , 来自:江苏省0==
刚刚看见了前面的一个帖子,多数人都已经知道,再普法下

婚前财产,没有特别约定,或者赠与的,都是婚前个人财产,与配偶离婚后财产分配,没有关系。
想分割对方财产,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和婚姻家庭解释(一)的相关规定。
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照民法/1062/1063来。就是说,结婚后,也可能约定好获赠个人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担债务,另外一方不承担。等的话,就是是违法负担的债务,离婚分割财产时候,不承担责任。

婚姻关系的没有骗婚一说,只有法定的婚姻关系无效或者可撤销。
无效的事由有:重婚,未到法定年龄结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可撤销是结婚属于受胁迫,迫使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或者限制人身自由,或者登记前未如实告知重大疾病的。请求撤销婚姻的是胁迫或者恢复自由之日,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提出。不要过了三五年才能申请撤销婚姻。
自始婚姻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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