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中不闻鸡鸣,池塘不见鸭鹅”;主干路两侧反复割草、干净整洁,但村内的背街小巷脏乱差;过度拔高治理标准……近期,《半月谈》报道一些地方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存在走偏现象,引发关注。
村容村貌改善,带来人居环境舒适度提升,回应了广大农民的殷切期盼,这本是一件好事。一些地方好事没办好,问题出在哪儿?
相关报道中有村民说:“听不见鸡叫,还是农村吗?”这一“灵魂拷问”,直指一些地方相关举措脱离生产生活实际,对于畜禽养殖污染等问题采取了“一 刀 切”的简单处理方式。要想生活宜居,还需村民来议。不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甚至无视农民意愿和生产生活习惯,好事也不可能办好。
应当看到,一些走偏现象,背后还有相关考核要求“不接地气”的因素。比如,村庄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尚不完善,垃圾分类标准就向大城市看齐;实行“月评比、周排序、日通报”,让人居环境整治成为“躺在表格里的数字”。类似不从实际情况出发,搞表面文章、形式主义的做法,不仅影响了整治的成效,还可能加重基层负担、滋生微腐败等问题。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因地制宜是关键。有的基层干部出去考察,看到别的地方环境整治标准很高,就想照搬照学,殊不知如果没有考虑村情民情实际,治理效果就会大打折扣,甚至花了大价钱却不见成果。就拿中西部户厕改造来说,旱厕要不要留,水冲厕所采用哪种技术模式,既关乎使用体验,也涉及改造和后续维护成本等,都需要统筹考量。我国各地农村情况千差万别,整治人居环境必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使标准在满足村民需求的基础上,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
乡村是农民安居乐业的家园。“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这一隽永画面中,蕴含着提升乡村建设水平的殷切期许。现实中,不少乡村通过创新方式方法,在美丽山水田园间找到了发展产业的致富渠道。因地制宜,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扎扎实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才能不断增强乡亲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