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2月1日我母亲在萧林路与青阳路交叉口由南往北等红绿灯(城市超市门口)。
小象超市的骑手(张秀坤),逆行直接把站立不动等红灯的我母亲撞倒在地,幸运的是我母亲身体还较好,去医院做了CT和X线检查后并无什么异常。
第一时间我们报了警,交警过来后骑手全责,去医院检查对方说没钱不垫付,有保险 保险公司会和我们联系。
天气又冷风又大我赶到后没有和他们多废话带着我母亲去了医院检查,一直到昨天2月6号保险公司联系了我,期间对方处理态度消极没有一句道歉,撞倒等红绿灯的我母亲还说我母亲碰瓷,如果不是法律不允许我真的想抽他。
今天保险公司联系过来医院检查费用保险公司给与,但是去医院的往返交通费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一共27元)。
无耻的一幕来了,交通费27元小象超市的骑手人家都不给,保险公司也打他电话和他交涉大家换位思考一下等等进行协助沟通,人家就一句我知道了,但是呢就没有但是了。
我这边给他发微信,打电话人家不理不接,意思已经很明显了,气的我发了最后一条信息,就当这钱给要饭的了,删了他的微信,拉黑了电话不想和这种人有任何交集,这个社会怎么还会有人不要脸到这个程度。
无辜被撞倒地,我母亲(62岁)没闹没怎样的,手擦伤什么的消了毒,做了检查,我们也只是要求了实际的费用没有多要一分钱,还遇到这样的人实在太气人,自己受罪还要自己贴钱,哎 说出来也是给大家提个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