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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3-12-01
, 来自:江苏省0==
近日,江苏苏州,昆山法院审理一起案件,李女士在某科技公司从事产品检测员工作,在怀孕四个月时,被经理口头通知其已被公司辞退。李女士自此成为无业人员,直到2022年6月宝宝出生,李女士再也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后李女士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口头通知李女士解除劳动合同,未举证证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合法,且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解除与“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同时,公司这一行为导致李女士未能享受产假待遇。最终,法院判决某科技公司向李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2000元及产假工资损失37000余元。
来源:苏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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