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后的昆山县的校外教培的事情就以下两名话:
民不报官,官不知
民若报官,官必管
决定权在家长,家长是想手下留情?还是报官把校外教培非法打一下还给昆山的小学生和初中生一片阳光?
隐身的校外教培躲在各大小区里,躲在酒店里,躲在公寓楼等,都是地下活动,官不知.
只有家长知道在哪,所以决定权由家长去决定.
民只要投诉的或者举报的,必受理,并执法去罚.
民不投诉也不举报,都看不见就行了.我看不见,你也看不见,大家都没有看见,原来是怎么样的照旧就行了,官也看不见,都看不见就太平了.各取所需大家都相安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