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大家,怎么合法维护自己的权利。不撒泼不走极端,有理说理,但是也不想被人当软柿子捏。
十一节前回家,电梯口遇到绿升的工作人员,原话是,你回来了?正好要找你,你的车位置卖掉了,现在我带你去看看新车位吧。
有点懵逼的楼主家门都没进就跟着物业走了。走着走着就觉得不对劲了,我的车位是今年五月份刚租的,租赁期是到明年五月份,怎么说卖就卖,招呼都不跟我打一个。
对此,绿升的物业工作人员回复:不知道不清楚,开发商卖的。
看到新车位,楼主表达的很清楚,1,这个车位我可以接受。但是要签个三年合约,不然没停几天又被卖了,又被赶走,这个租金交了跟没交一样。2,请转达开发商,招呼都不打就卖了业主租赁期内的车位,对业主很不尊重。也不懂法,买卖不破租赁是常识。
第二天,物业发来微信,新车位不接受签合同。楼主回复,明白。
楼主以为事情就这样了,也没放在心上。昨天,物业发信息给家属,继续说换车位的事情,家属表示他在出差这种事情谁在家谁处理。家属告知楼主后,楼主主动发信息给物业工作人员跟她说,如果要安排新车位的签约我这几天可以配合,不然过几天我也不在昆山了。
物业回复,新车位不可能签合约,要签就签人防车位,众所周知,人防成为都是在每个小区的犄角旮旯里的,楼主表示,那就算了。人防车位不会去的。
然而等今天楼主下班的时候,我的车位上停了其他车子,车位号的牌子也换掉了。
打电话物业,对方回复,1,没办法,开发商卖掉了。2,要么停到我给你的车位,要么你报警。
我问她,买卖不破租赁,不懂吗?
对方表示,不知道,不清楚,反正不是我们物业卖的,开发商卖掉了,而且我下班了。
所以,楼主报了警,做了记录,然后上网求助网友们,这种情况楼主是不是就应该把自己的车位让出去?
顺便说一句,绿升物业真的是垃圾中的战斗机,以后大家买房看到绿升物业千万擦亮眼睛,一个小区的房价,生活品质跟物业息息相关。长顺滨江除了几个保安和保洁很好相处,管理层就是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