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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LPR连续下调
往年在利率高位买房的人
把目光瞄向“提前还贷”
提前还贷潮爆发后
昆山很多小伙伴也加入其中
然而在预约还款时
一些人却遇到了麻烦!
网友接连曝出!提前还贷难
近日,昆山论坛网友“ジ頖縌”发帖:邮政银行提前还贷难。当时预约办理说7月可以还款,现在时间差不多了再打电话咨询,又说提前还贷人多,要以实际排单为准,预计要8月底9月份了。现在赚钱不容易,想省点利息也那么难?
昆山论坛网友“小猪芬迪克”发帖:今早在建行线上预约提前还贷,只显示一个日期是2023年10月16日,但是申请提交时提示该日期已约满,让我选择其他日期,关键是其他日期都没显示怎么选?
还有很多网友反映
提前还款等待时间长!
↓
@amara:提前还贷,2月等到7月,有同款的吗?
@terrihan:同款,2月约的7月还。
@594316938:农行2月申请,6月才还上,4.4的大怨种。
其实,关于提前还房贷
央行已经最新明确!
事关提前还房贷!央行刚明确
7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情况。
在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表示,前些年发放的存量房贷利率仍然处在相对较高的水平上,这与提前还款大幅增加有比较大的关系。提前还款客观上对商业银行的收益有一定影响,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我们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或者是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的存量贷款。
针对提前还贷
央行已经给出明确态度
但是具体到执行层面
我们还要考虑很多情况!
“提前还贷”要先搞懂这几个问题
首先,购房人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合同属于借款合同,房贷利率在一定范围内的调整波动并不会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继续履行合同不会造成显失公平的情况。
其次,按揭贷款通常持续时间较长,除固定利率外,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预见未来调控贷款利率的可能性。此外,民法典也明确将商业风险排除在情势变更之外,所以在商业活动中,未达到异常变动程度的供求关系变化、价格涨跌等而产生的损失不适用情势变更。
买房贷款时房贷利率受当时的房地产政策、供求关系、整体经济发展情况等影响,现在利率在一定范围内调整不属于情势变更,购房者不能以情势变更为由要求变更或解除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合同。
所谓的提前还贷,即借款人在还款期内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余额的行为。提前还款是否构成违约需要根据借款合同的具体内容等来进行判断。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提前还贷的违约责任条款,那么提前还贷则不构成违约,也无需支付违约金。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提前还贷为违约行为,约定了一定比例的违约金,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借款人提前还款则可能构成违约,需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所以,提前还款会不会构成违约需看贷款合同的具体约定。由于提前还贷可能增加银行的人力成本,减少银行预期利息收入,对银行的资金运营产生影响,很多银行在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中将提前还贷约定为违约。想提前还房贷,除了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打打算盘外,还要明确自己手中合同的具体内容。
如合同中没约定,双方协商未果,银行不同意购房者提前偿还房贷,想起诉的话应如何提出诉请呢?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可见,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未对提前偿还贷款的情况进行约定,也未能协商一致,那么在不损害银行利益的情况下,银行不能拒绝老李提前还贷。老李有权到法院起诉银行接受其提前还款,如果银行举证证明老李的提前履行行为增加了费用,那么银行可以依据上述规定主张由老李负担此项费用。
说了这么多
你对提前还贷了解了吗?
近期打算提前还贷没?
留言区说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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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豆哥哥:马爸爸被罚了70个亿,于是我的花呗就强制要求合并,一合并,就不能用了,说是要审核。所以嘛,游戏规则终究还是掌握在上位者的手里 (2023-08-02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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