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办理需提供的要件:
1.昆山市房屋租赁申请登记表(现场填写);
2.租赁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租赁合同原件;
4.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土地使用权证);
5.行政提示书(现场填写);
6.其他必要材料。
注意事项:
1.身份证明材料:
(1)个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证件,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及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2) 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等。
2.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租赁备案,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机关公证,委托事项中应注明租赁备案相关事宜。
3.经公证的材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1)港澳地区出具的公证材料应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澳门)有限公司审核加章转递;
(2)台湾地区出具的公证材料应经省级公证协会核对;
(3)境外出具的公证材料应经认证与转递并附汉字译本。
4.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日未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出具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