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看到绿地世纪家园小区这个违规组建的筹备组在公众号发布“公告”,刚看第一眼就忍不住笑了
,我就做一次筹备组的支持者,帮忙宣传一下咯。能写出这么有水平的公告的人,真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呀!不过对于筹备组的簇拥者来说,这都不是事,反正不管筹备组发布什么,做任何“决策”,无脑支持就行了。
“业主代表、楼长 均为(本小区业主自治组织的)监督机构”。业主代表和楼长是“人”,怎么均为“机构”的?
“具有组织能力和离退休业主优先”,我反复读了N遍,怎么读怎么别扭,这句话通顺吗?我文化低,请广大读者解读一下。
“各项官方通知、公告”。哈哈
,注册个公众号就“官方”了?挺好玩,我打算也注册个公众号,我也“官宣”一下,我在考虑要不要也组建筹备组,我也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成立业委会!
目前这个筹备组不被政府认可,那我就申请能够被政府认可的筹备组,接受政府的指导和监督!“筹备组”的组建没有先来后到的规定吧?谁正规化,谁合法化,还不好说呢!万一“后来者居上”,能够成立业委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