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一些“职业物闹”将拥有大量维修基金和公共收益的小区视为“肥肉”,通过潜伏在小区内挑动对立、威胁拉票等手段,推动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更迭,进而掌控小区资源、牟取私利,导致小区矛盾复杂激化。
越来越多“职业维权人”在多领域出现,先有职业打假人如今又现“职业物闹”。所谓“职业物闹”,是指一些人以维权名义挑起小区矛盾,最终达到对物业项目“撬盘”的目的。一旦达到目的,他们再上新项目发包给关联公司,逐步掏空小区维修基金和公共收益。
报道显示,“职业物闹”属于“团伙作案”,不但有组织,有资金支持,有法律顾问,而且有“专业”的操作程序和手法。另外,他们的胆子也很大,曾到社区街道闹事,砸业委会办公室门锁,伪造社区会议纪要等。可以说“职业物闹”已有成熟的“**牟利”模式。
这里所说的“**”,就是瞄准目标小区,通过煽动业主对立,制造谣言和上门威胁,抹黑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以夺取对小区资源控制权。“**”成功后,会利用手中权和小区公共资源牟取私利。这不仅损害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小区广大业主的权益。
之所以会出现“职业物闹”,有利益驱使的原因,“职业物闹”一旦控制小区资源,有望长期多渠道获利。报道还指出,部分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导致物业服务质量下降、资本在物业领域无序扩张、生人社会间充斥不信任被利用等原因,均给了“职业物闹”操作机会。
其实,最主要原因是,无论是某些小区业委会还是物业公司,都是“有缝的蛋”,均被“职业物闹”这种“苍蝇”叮上了。例如一些业委会负责人索贿受贿、违法侵占小区公共资源损害业主利益等,被“职业物闹”盯上,利用业主不满情绪推动业委会更迭,进行掌控。
再如,一些物业公司既不公开小区公共收益,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也未做到让业主满意,“职业物闹”就会利用这种“缝”,赶走原物业公司,控制新物业公司。也就是说,原业委会和原物业公司与部分业主之间有矛盾,有“把柄”被抓住,“职业物闹”趁机作乱。
如果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的工作获得了小区大部分业主的认可、信任和支持,应该说,不可能被“职业物闹”操控的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所取代。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要经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所以,“职业物闹”盯上哪个小区,说明该小区的业委会和物业公司都是“有缝的蛋”,至少在业主心目中的地位不稳,就面临被取代的风险。而“职业物闹”就像嗡嗡的苍蝇,专门来叮这种“有缝的蛋”。希望各小区的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从“职业物闹”身上记取教训。
当然,即便“职业物闹”有资金、有法律顾问等力量支持,但并不等于其行为完全在法治轨道,比如上门威胁小区居民,到社区街道闹事,砸业委会办公室门锁等行为,有点像踩着法律红线的***,气焰嚣张,胡作非为,一旦查实其违法证据应以有组织犯罪论处。
“职业物闹”有机会介入,还在于小区业主们不够团结,并对“职业物闹”危害缺乏准确认知,所以,小区业主们要认清“职业物闹”的本质和真相,不要被其利用,沦为最终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