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13年入社至今10年左右,在出口加工区楠梓路,MKC(工厂)牧田昆山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昆已有四家分工厂,67千号人我想说的是在2023年2月份其中一职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公司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公司与职工合同明确表示每日上班时间为八小时从早上8点钟计算,但公司要求每日提前上岗分别为早上7:55和下午吃饭时间30分钟其中5分钟必须提前到场例行早会午会,合计10分钟
每月工作天数大约20天每日10分钟12月年数10等于24000分钟也就是400小时
这么多年进进出出的少说有几万人!
2023年3月份公司取消了该项违规操作!不包括下列人员
如是带有职务人员的物料员或班组长,单单是早上来公司都需要提前5--15分钟左右必须到岗位准备工作内容或交接工作,甚至更早来。
并且公司这种做法要求职工提前到岗的做法本就是违规行为,对此如果有职工没能及时提前到场的还有纳入考核系统作为影响职工绩效金凭证
400小时该不该讨回公道!!!
该不该追究公司违规操作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