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小区基础设施损坏严重未维修并且物业公司多年未作账目公示。小区112名业主联名要求社区监管物业公示账目,并且在
2023年3月25日投诉至周市镇人民政府。
周市镇人民政府回复市民【将会在4月份内公示业主要求的相关资料】。
截至
2023年4月30日小区业主只看到了一份【公共收益收支报表】,其他【物业服务费使用情况】、【代收代缴使用情况】、【物业人员配置】等资料全部未公示。 因为周市镇物管科未做到实际的监管作用,导致物业公司不作为,在给出承诺的情况下依旧没有对物业公司进行督促行为,致使业主的权益得不到维护。
现在物业公司拒绝和业主沟通,拒绝业主查看相关资料,否定业主的知情权。
针对单独公示的【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经过和小区实际情况对比发现物业公司存在隐瞒收入以及扩大支出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的情况。
隐瞒收入例如:
1、公示中小区广告费用只有电梯广告以及橱窗广告,但是实际小区门口以及抬杆上也存在广告。
2、公示中小区基站占地租金只有铁塔和联通,但是实际小区也有移动以及电信的基站。
3、小区电动车充电设备在公示中未统计。
扩大支出例如:
1、支出中有秩序维护费,但是秩序维护费应当属于物业服务费支出。
2、政府补贴的人脸识别系统也被归入小区公共收益支出。
物业直接侵占小区权益:
1、在未明确小区地面停车收费归属的情况下,物业公司直接将费用使用。
2、两次公示支出存在万元的支出差额。 对此小区业主要求查看对应合同和**,但是物业人员拒绝给业主查看对应账目,并且在账目就保存在物业办公室的情况下,欺骗业主说账目不在办公室,被业主发现之后依旧拒绝给业主查看。
在业主的一再要求以及社区的协调下,2023年5月7日,社区通知业主可以去社区查看账目对应合同和**。但是 当业主到达社区发现物业公司只提供了很少的一部分材料,其中包括【一份没有甲方签章的合同,一份没有乙方签章的合同,一份联通的合同,两张发票以及一份加法总合计都算错的采购单】。
经过和社区人员核对,社区人员表示物业公司只愿意提供这些材料,不会再提供任何其他材料。
业主希望可以和物业人员坐下来当面谈清楚,但是物业人员不愿意交流。
补充:5月7日 物业公司又公布了一份【代收代缴支出情况】。 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在公示代收代缴费用收支的表中,物业公司把停车费的费用放在一张表里公示。
小区业主希望能够做到以下解决方法:
1、作为物业直接管理部门,希望物管科可以尽快安排业主、物业、物管科、社区进行座谈会,实际解决问题。不要让时间浪费在寻找相关负责人上。
2、物管科应当明确告知业主是否可以查看小区公共收益的收支使用详细情况,或者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查询。
3、尽快督促物业公司公示其他需要公示的账目,因为已经超过政府承诺的时间。如果是物业公司坚决拒绝不提供,是否应当作出惩罚并且给业主相对应的解释。
图片为根据现有公示,业主表面就可以看出的问题。以及可以依据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