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核心功能区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部核心功能区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昆开基【2023】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 昆山开发区东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信衡造价咨询房产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东部核心功能区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 (标段)的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昆山开发区
2.2建设规模:项目改造同丰路(黄浦江路-金沙江路)范围长约507米,宽约26-28米;改造太湖路(南浜路-景王路)范围长约2373米,宽约40-100米,为主干道。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最大跨径16m)、管线工程、管径DN600~800、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综合杆件等配套工程。
2.3标段划分
2.4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