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713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为更好地开展“苏州市轨道交通11号线(S1线)与3号线贯通运营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较为全面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特对该项目进行相关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为加强市域一体化,贯彻市域线与城区线“一张网”规划、建设和运营理念,避免11号线与3号线在外围接驳换乘,全面提升上海、昆山与苏州中心城区出行时效性,提出11号线与3号线贯通运营的方案。现方案11号线起点站与3号线终点站唯亭站采用单点衔接型式,车站按平行双岛布置,两线均采用站前交叉渡线折返,通过站厅付费区进行换乘。改造后,11号线与3号线贯通运营,同时与上海11号线无缝换乘,实现苏州主城区-昆山-上海之间便捷通道联系。
二、征集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公示对象为项目涉及区域内可能受项目建设、运营影响的市民和企事业单位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2、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交通、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和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4、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5、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公示说明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天内公众如对本项目有相关建议或意见,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评估责任单位及评估实施单位反馈。
四、联系方式
1、评估责任单位: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陈 工 联系电话:[url][urlend3]2、受托评估单位: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联 系 人:何 工 联系电话:[url][urlend3]
邮箱:jsjx_suzhou@[url][urlend6]
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