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工业企业“小火亡人”时有发生。为避免火灾事故带来生命财产损失,企业要做好对应的防范工作。
1、工厂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如:焊接与热切割火、吸烟火、机动车辆排气管火星、撞击摩擦产生的火花等。
2、室内储存场所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硬塑料管保护。
3、在存放如发泡材料、纸箱等可燃性材料的仓库内不得设置配电箱及开关。
4、电动的叉车、平板车、自行车等禁止在工厂仓库内部进行充电,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车辆应在仓储场所外的地点加气。
5、厂房、仓库内应设置标识醒目的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常见的消防安全标识涵盖火情警报、灭火器、消防水带等。
6、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需时刻保持畅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7、厂房、仓库周边严禁占用防火间距堆放物品。可燃材料露天堆场区,应设置消防车道,且车道的边缘距离可燃材料堆垛不应小于5m,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8、达到一定规模和要求的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标准规范,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他火灾风险较高的工业企业,推荐在生产场所、仓库等重点区域安装简易火灾烟雾报警装置,提升企业火灾预警能力。
9、企业应定期开展如防火技能安全培训、触电事故安全培训、火灾处置演练等形式多样的安全技能培训和应急逃生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