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钱了!涨钱了!
最近多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昆山的最低工资是多少?
最低工资和我们有啥关系呢?
抓紧来看看吧!
近来,人社部官网发布了
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截至2023年1月1日)
•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590元,全国居首!
•北京: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320元
•广东:月最低工资标准共有四档,分别为2300元、1900元、1720元、1620元,其中深圳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360元,全国第二。
•江苏:月最低工资标准共有三档,分别为2280元、2070元、1840元。
图源人社部网站
进入2023年以来
已有河北、贵州、青海、安徽四地
先后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至此,全国范围内共有15个省份
最低工资标准大于或等于2000元!
安徽:最低工资标准已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调整。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共有四档,分别为:2060元、1930元、1870元、1780元。
贵州:自2023年2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每月1890元,二类地区每月1760元,三类地区每月1660元。
青海:自2023年2月1日起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700元调整为1880元。
河北: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三档分别为2200元、2000元、1800元。
江苏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
是从2021年8月1日起调整的
我们来看看昆山的情况!
苏州市区、昆山市、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小时。均执行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昆山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江苏的第一档。
当然,大部分人的工资
都是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不过可别以为它跟我们没关系
试用期、病假、哺乳期等的待遇
都与最低工资标准有关!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给劳动者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生活费的,必须同时承担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女职工可以休不超过6个月的哺乳假,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超过6个月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使用顶岗实习生时,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
1、加班加点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4、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真没想到这么多待遇
都与最低工资标准有关!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规定
劳动者可以向人社部门举报投诉
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放到圈子里,让更多人知道!